关于组织编写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》有关事项的通知

关于组织编写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》有关事项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律师协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:
      根据全国律协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“(2012-2015)发展规划”和2012年工作要点,我会近期将启动《2012年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》的起草工作,并形成制度,每年发布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》。
 
     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多年来,广大律师认真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在参与信访接待、纠纷调解、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、慈善捐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为维护社会和谐,保障和改善民生,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。编写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》,对于集中展示律师精神风貌和行业价值导向,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,具有重要意义。
 
      由于编写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》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性工作,需要以大量详尽的数据为依托,请各地律协配合我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。具体工作内容包括:
 
      一、开展“律师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和其他公益奉献数据采集”和汇总工作。今后,将建立“律师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和其他公益奉献活动指标统计体系”, 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统计项目,细化统计内容。
 
      二、建立律师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奉献活动信息采集和统计机制。依托各级律师协会的信息平台,收集汇总各地律师公益活动相关数据(见“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采集表”和“律师协会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汇总表”),并于每年1月底将统计数据报全国律协。
 
      三、用好律师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奉献指标统计结果,使其在行业文化建设、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中发挥功效。
 
      四、本次律师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奉献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10、2011、2012年。
 
      采集方法:
 
      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填报的方式,律师事务所自行填报。
 
      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律协负责汇总本地区数据,要求对省会城市律师事务所(含省直属所)、地市级律师事务所、县域律师事务所进行分类统计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律师协会应汇总本地区律师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等采集数据,并填写“律师协会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汇总表”,连同收齐的本地区“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采集表”一起报送全国律协。
 
      五、请各地律协抓紧部署安排此项工作,确定专人负责,于11月1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告我会。统计结果应于2013年2月28日前书面报送我会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“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采集表”、“律师协会法律援助、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汇总表”可在全国律协网站上下载。工作中遇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会业务部联系。
 
联系人:张锁生  李柔  汪晖
电话:010 – 84020233
电子信箱:aclaywb@126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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